Sunday | April 13, 2008

2007年建筑物与公共产业(管理与维修)法令

(槟城讯)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律师表示愿意协助高楼公寓与组屋业主成立联合管理机构与协助申请分层地契。

 

            杨顺兴说,根据在去年412日通过的2007年建筑物与公共产业(管理与维修)法令(Building and Common Property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Act 2007),所有的发展商将会在近期内召开业主大会,因此所有业主应该踊跃出席有关的业主大会,并积极参与大会以遴选出联合管理机构的成员。

 

            随着这项法令的实行,即使在还没有得到分层地契的情况之下,高楼公寓与组屋业主也可以与发展商联合组成一个有五至十二人的联合管理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共同管理本身的公寓或组屋。在这项2007年建筑物与公共产业(管理与维修)法令还没有实行前,如果再没有获得分层地契的情况之下,业主完全不能涉及管理事务,所有管理权完全掌握在发展商的手上。

 

            杨顺兴日前出席湖内花旗园业主大会,协助与观察业主大会的过程。整个大会顺利完成,大会选出十二个委员,由黄指南担任主席。

 

            也是州政府城市及乡村规划和房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的杨顺兴指出,这个由业主与发展商组成的联合管理机构只是一个过渡时期transition period的管理机构,一旦得到分层地契,业主可以成立一个独立,没有发展商代表在内的管理机构(Management Corporation),自行管理本身的产业。因此,联合管理机构成立后,应该主动向发展商跟进分层地契的进展。

 

            杨顺兴也说,根据2007年建筑物与公共产业(管理与维修)法令,如果业主有意成为联合管理机构的成员或在大会上投票,必须缴清所有拖欠的管理费。

 

            垄尾选区拥有超过整百座的高楼公寓与组屋,也是一名律师的杨顺兴议员表示,业主可以联络他寻求相关房屋法律的咨询。
Posted by dap at 01:15:05 | Permanent Link | Comments (2) |
Comments
1 - 敬爱的垄尾区州议员 :

是的, 垄尾选区拥有超过整百座的高楼公寓与组屋, 而
高楼公寓与组屋的问题又是一篓篓. 请问你有何大计?
憋开大计不谈, 先来看差不多每栋组屋所面对的泊车位
问题, 你又有何高计? 别只是空许诺言哦! 我们要看的
是成绩. 五年后若没兑现, 我们会拉你下马的哦 !

垄尾选民 (Comment this)

Written by: Anonymous at 2008/07/07 - 12:04:49
2 - 垄尾选区的业主向尊贵的议员寻求相关房屋法律咨询须付费用吗 ? (Comment this)

Written by: Anonymous at 2008/07/23 - 04: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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